人民網雄安9月21日電 (記者王紅)日前,雄安新區印發《關于優化雄安新區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明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雄安新區(含三縣)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通知》原文如下:
雄安新區住房管理中心、中國人民銀行雄安新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保定監管分局關于優化雄安新區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雄安房管〔2023〕29號
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滿足居民住房需求,進一步提升雄安新區住房保障水平,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相關規定,經雄安新區管委會同意,現就優化雄安新區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雄安新區(含三縣)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二、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雄安新區住房管理中心
中國人民銀行雄安新區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保定監管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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